法是为人民服务的,"执法"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神圣职责,执法为民的好与差,要由广大人民群众来评判和衡量。
一、执法为民是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基本职责
党的执政地位是建立在并根置于人民的基础上的。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至今已85周年,在这风风雨雨的85年里,历经磨炼和考验,终于成为涌有6800多万党员的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,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,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,又服务于人民。中国共产党的成功执政经验主要在于,始终坚持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,始终践行了"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"的本质要求。
政法机关的执法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。政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,其权力同样属于人民。宪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,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"努力为人民服务"。我国的法院、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"人民"二字,我们的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、人民检察官、人民警察,公安局以"公"字打头,"公"字所代表的就是党和国家的利益,集体利益、人民群众利益,这些清楚地告诉我们每个公民,我们政法机关为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的。政法机关履行的是执法职责,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法为民,立足自身职责,为人民用好权、执好法,把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,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具体到每一项执法活动,每个执法行为,同样要站在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角度,常怀爱民、为民之心,常存便民、利民之意,常除坑民、害民之祸,把为人民执法,通过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的目的和归宿。
二、法治理念教育是执法为民的思想保证
近年来,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政法队伍建设,执法为民这一法治理念在各项执法实践中得到具体体现,广大政法干警为实现这个目标,长期奋战在工作岗位上,任劳任怨,甚至不惜流血牺牲,为维护社会稳定、保障经济发展、安定人民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。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,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,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、价值观。同时,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也带来了较多的消极影响。在这种情况下,政法队伍的执法为民思想发生了动摇,执法行为出现了偏差,降低了在人民群众的政法队伍形象。能否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得起各种诱惑的考验,经得起各种困难阻力的磨炼,这对政法队伍是一次严峻挑战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,就是要从干警的思想深处排除各种干扰、清理不良意识,树立起正确的执法观念,引导干警克服和纠正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,向人民群众靠拢,拉近警民距离,密切警民联系,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,正确行使人民给予的执法权力,坚定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,为民服务,为民谋利,为民执法。
三、人民安居乐业是执法为民的衡量标准
如何落实执法为民这一法治理念,又如何检验、衡量执法为民的实现,这是我们政法工作的重点,同时也是一项最基本的工作要求,政法队伍不仅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,而且要在行动上(即各项执法活动中)具体落实。当思想和行动达到高度一致时,我们还要看与广大群众所要求的有多大距离,是否达到了人民群众的满意,人民群众的生活是否安定,生命财产是否有安全保障,法律诉求渠道是否畅通,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能否得到及时有效解决,法律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中是否公平,政法队伍在执法中是否做到公正、科学、文明、严格依法执法,是否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,工作上有无粗暴、蛮横,甚至污辱、侵犯人权等行为,在与群众的关系上是否融洽,政法机关、政法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是否良好,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是否增强。
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平台,我们就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,抓好这次机会,全面加强对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的教育,在学习教育中真正明白和把握"权从何来,为谁掌权,为谁执法,如何执法,为谁服务,如何服务"这一核心内容,从思想深处和实际工作中挖掘和发现不符合"执法为民"要求的东西。具体到我县政法系统要从八个方面进行查找,一是对照工作岗位,查看掌握的法律知识是否全面,法制观念是否牢固;二是对照当前形势,查看片面追求享乐主义、拜金主义思想是否存在;三是对照日常行为,查看违反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、贪污受贿、执法犯法现象是否存在;四是对照执法办案、查看滥用权力、执法不公、以权谋私和打击报复现象是否存在;五是对照全县发展大局,查看不顾全局,不服从党委协调、不配合其他政法部门自行处置案件现象是否存在。六是对照服务群众情况,查看推、拖、冷、硬、横等脱离群众现象是否存在;七是对照规范执法,查看运用法律条文时是否准确,裁定是否合法合理,有无凭经验办案现象;八是对照部门业务,查看为增加业务收入,乱收滥罚现象是否存在。
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,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,是检验我们落实执法为民的唯一尺度。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,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,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,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,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,时时刻刻为人民排忧解难。只有社会稳定了,经济发展了,人民安居乐业了,社会和谐了,执法为民的要求才算真正落到了实处。在当前复杂的大环境下,政法队伍更要坚定这一理念,思想上不动摇,行动中不犹豫,作风上不偏激,向任长霞、王书田等政法战线楷模学习,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,在工作中取得群众的信任,在服务中与群众建立融洽的警民鱼水关系,这不仅是政法工作的主要方向,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具体要求,同时也是政法部门完成党的执政使命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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