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材料及案卷制作要求 根据执法实践,结合环境处罚程序,针对常用环境处罚法律文书,提出案卷制作要求列表如下: 一、立案登记表 1、 载明案件来源和收案日期; 2、 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(姓名或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等); 3、载明基本案情; 4、载明处理意见和建议; 5、承办人签字并签署申请立案日期; 6、领导签署意见并签署批准立案日期; 二、调查询问笔录 1、 明调查时间、地点; 2、载明当事人、被调查人以及参加人等基本情况,并附具当事人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复印件; 3、载明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姓名; 4、载明调查人员依法表明身份情况; 5、出示的行政执法证件真实有效; 6、载明调查人员依法签名(盖章)情况; 7、载明被调查(询问)人依法签名(盖章)认可情况,拒签的,载明正当理由; 8、载明当事人生产、经营、建设等基本情况; 9、载明当事人环保义务履行情况,如环保审批、污染防治情况等; 10、能证明案件有关合法性事实; 三、勘验笔录 1、载明勘验现场地理方位(图示)、勘验方法、勘验设备以及勘验事实等情况; 2、载明勘验结果; 3、其他事项要求同调查询问笔录标准1-7、10; 询问证人笔录(10分) 4、附具证人身份证明材料; 5、附具证人资格和能力说明; 6、写明证人的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职业以及住址等基本情况; 7、其他事项要求同调查询问笔录标准1-7、10; 四、计算机数据和视听资料 1、注明制作方法、制作时间、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; 2、声音资料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; 3、附具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。 五、监测报告等鉴定结论 1. 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; 2. 附具鉴定的依据和鉴定方法说明; 3. 附具鉴定部门和鉴定人资格的说明; 4. 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。 六、调查终结报告 1. 载明承办(报告)人,并由承办(报告)人签名; 2. 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、案件来源和调查经过; 3. 载明处理意见; 4. 载明审议员审查意见,并有审议员签名; 5. 载明领导签批意见、签名和签署日期; 6.如认定为违法行为,应载明认定的违法事实和证据; 7. 载明违法行为性质、处罚依据; 8. 载明处罚内容,并按量罚细则提出量罚意见; 七、事先告知(听证告知)审批 1. 有当事人姓名或名称; 2. 有案由; 3. 载明违法事实、调查情况、主要证据、违法行为性质、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,并按量罚细则提出处罚意见; 4. 审议员签名并签署日期; 5. 审议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、签名并签署日期; 6. 载明领导签批意见、签名和签署日期; 八、事先(听证)告知书 1. 载明当事人名称或姓名、地址; 2. 载明违法事实、证据; 3. 载明处罚内容和依据; 4. 载明当事人陈述、申辩权(要求听证权); 5. 载明处罚主体名称(盖章)和作出告知日期; 九、听证通知书 (若当事人要求听证) 1. 载明当事人名称; 2. 载明听证事由; 3. 载明听证时间和地点; 4. 载明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、书记员; 5. 载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; 6. 载明组织听证机关名称(盖章)和作出通知日期 十、听证会笔录 1.载明听证事由; 2.载明召开时间、地点; 3.载明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、书记员; 4.载明当事人代表及其代理人; 5.载明听证会要求和纪律; 6.载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; 7.听证会参加人签字; 十一、处罚决定审批 (重大案件集体审议) 1. 载明审议时间、地点和审议事项; 2. 载明报告人、记录人和参加人员; 3. 载明报告内容; 4. 载明审议观点; 5. 载明最终处理意见,并由审议小组成员签字并签署日期; 十二、处罚决定书 1. 载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、地址; 2. 载明违法事实、证据; 3. 载明处罚内容和依据; 4. 载明申请救济权和提起行政救济的期限; 5. 载明处罚主体名称(盖章)和作出处罚日期; 十三、缴纳罚款通知书 1. 载明机构代码; 2. 载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; 3. 罚款数额和处罚决定要求一致; 4. 载明处罚决定文号、作出日期和缴纳罚款期限; 5. 载明滞纳金要求; 6. 载明申请强制执行要求; 7. 载明制发机关名称(盖章)和制发日期; 十四、送达回证 1. 载明送达文书名称、文号; 2. 载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、地址; 3. 载明送达方式; 4. 送达人签名; 5. 受送达人(代收人)签名(盖章),并签署接收日期; 6. 载明不能送达理由; 十五、结案报告 1. 载明处理经过(包括案件来源、案件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意见、案件执行情况等)。 2. 载明报告人意见和建议; 3. 载明领导签批意见、签名和签批日期; 4. 附具罚款票据; 十六、立卷 1. 一案一卷; 2. 一卷一号,编号一致; 3. 载明卷内目录项目序号、名称和对应页码; 4. 卷内材料为原件; 5. 必要案卷材料无缺失; 6. 文字记录内容准确; 7. 文字记录清楚、规范,无错别字,涂改、模糊处有责任人签字(盖章或捺手印)认可,格式化部分填写准确、细致、无漏填; 8. 卷内材料一般按发生日期排列有序,并编写页码; 9. 装卷整齐、整洁,卷内材料无破损; 10. 其他立卷事项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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